我在2020年有一個公家機關的機電保養標案契約期限是1月到12月,但是做到7月結束時,機關開始對我百般刁難,要求我做一些不合理的工作,我不願意做。 這之後,該機關拒絕讓我請款,要我不要來了,我也就沒去了,七月的工資也被扣押沒給我。 現在該機關要對我控告違約並要求賠償120萬新台幣,我該怎麼辦才好? 我想找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請告訴我你的看法。
公司對公司簽屬保密合約,對方希望將以下條文刪除,想請問合約若無條文假扣押,日後萬一發生,債權人仍可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嗎? (三) 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資訊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他參與合作計畫之必要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擬透過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假執行程序獲得即時救濟時,乙方及乙方上述人員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准為上開裁定。如法院仍欲依職權核定假處分擔保金額時,乙方同意該擔保金額以新台幣一百萬元為限。乙方於該假處分程序進行中,不得向法院為相反之陳述或主張。乙方並應將上開免除或拋棄擔保
事實經過: 如諮詢標題,上禮拜四(12/16)申請公司營業登記後 今天(12/22)就收到看起來不像政府機關的借貸信件! 收件人 就已經是我申請營登的名稱 和負責人姓名! 問題: 1.政府機關有權利把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其他營利機關嗎?還沒經過我同意的狀態下?
你好,我有關於跟富士康廣告公司簽訂的合約,乙方公司未履行每期應給的利息,現在我該走什麼方式,可以拿回本金
您好~ 請問營業登記(抬頭統編)若2020/11/15通過,但簽立合約起迄為2020/10/30-2022/10/31,這樣合約是否有效?
公司已依約交付文件,因本階段須交付5年計劃書及期初報告,2者條件均達成,機關才願給付第1期款。期初報告確定经機關驗收ok。惟5年計劃須須經机關編列上層主管允諾,才算完成。今機關距公司交付5年計劃已逾半年,這期間機闋曾3次耒函要求公司修改計劃,公司也修改並於指定日期完成,惟至今仍未接到第1期貨款。請問有何方法促請其支付第1期貨款?謝謝
該員工巳任職2年之久,但主要对於目前工作沒法勝任,曾經因漫不經心,下錯訂單而造成公司損害。考量該員乖巧〈但真的腦袋不靈光〉,似沒法適應商業環境,而且作事几乎小錯不斷,雖已多次口頭告誡,但仍無改善,倘日后欲採資遣方式处理,是否引起勞資糾紛? 有無應注意事項?
我(乙方)與某間廠商(甲方)簽訂一勞務合約,共分四期款項,其中最後一期為驗收,因驗收須配合甲方的合作廠商進行確認,但甲方於今年度與合作廠商解約,致使此合約最後一期無法驗收,因當初合約未詳列此狀況處理方式,故甲方想以未驗收為由,不支付驗收款,請問此部分在法律上是否合理或有何解決方式保障乙方權益?
我現在有成立一個網路商店是在賣衣服的那因為我都是銷售到國外但是會在台灣報稅 那我自己本身不太懂有關國際貿易的電商平台法律 希望您能夠協助
您好: 我想請問,若貨運公司將貨送來也是請管理員代為簽收,他的單據上方也是註明不收款,那事情隔了兩周,才說需要收款,若我不付款,有法律責任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