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分業務係屬代客包裝出貨,其中有一蝦皮商城之客戶商品違反商標法
有限公司的經理及股東長期遭到負責人的無視及侵犯,及職場霸凌。該怎麼辦? 負責人長期擅自決定公司事務,不讓經理股東參與了解,不給提問,甚至一再做違反開會後決議的事.. 該如何提告負責人以維護股東權益?這樣情況是否有觸及公司法或其它相關刑責? 謝謝
律師您好, 因公司主要以研發為主,特別關注防止營業秘密洩漏。 想詢問如果離職員工欲挖角在職員工,公司有甚麼方式或者法律上可以做拘束嗎? 初步查詢,是否只能從競業禁止合約上面做約束呢? 或能從其他前置作業去做防範呢? 謝謝律師!
餐坊負責人積欠房租、營業稅,勞健保、大大小小的廠商,目前因已長達一年未繳付房租,合計約莫102萬,與房東討論後可將餐廳所有殘值與大大小小設備當作償還積欠債務一筆勾銷,但若還有其它債權人,是否應是先辦理更生或者清算程序,否則單房東的部分解決,其它債權人包含公家機關一樣會需要有償還的債務。
事實經過: 與A方簽訂服務合約,A方本身為營業場所,但A方營運場所改由B方承租,但不影響A方營運,A方請我們之後發票改為開立B方的抬頭統編。 問題1:請問與A方的合約是否已無法律效用? 問題2:除了重新簽訂合約以外,是否能夠以增補合約的方式來更新抬頭統編的部分呢?
大家好 我想貸款開店 我的金額大約50萬 有其他兩位投資人各15萬 我是店裡的店長 其他兩位投資人不管事 請問我貸款的部分應該是由我個人薪資償還貸款 還是要以公司營收每個月支出項目裡面償還貸款
事實經過: 我與4位股東共同經營公司半年,但創辦者僅供10%股份讓我購入投資,由於創辦者股份較多,使用資金從不通知各股東,我詢問過能否了解營運狀況,創辦者(也就是持股最大比例者)也向我表明不會提供公司報表及經營損益表供參考,理念不合之下,我提出退出股份要求。 問題: 1.想請問大股東要求經營半年以來之分紅將全數退回公司,是否合理? 2.創辦者並要求我將持有股份,以總經營時數這半年以來之折舊計算後由其他股東購回,是否合理、 3.折舊比例應如何計算較適當? 麻煩您們解答,謝謝。
審查經紀合約是否有紕漏以及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請問上面合約是否有漏洞
1.我是主辦企劃兼執行者、出資者,以個人興趣進行創作邀約,各階段都由合作人三方同意下進行,雖未簽合約,但有截圖證明是都有進到通知跟三方同意的義務 2.一開始就已經先談好關於分潤跟合作細項的問題,並有截圖證明,由三人同意出資、製程以及往後販賣的事項皆由我負責。 3.三方同意製程到最後一步的情況下突然被反悔,並被另外兩位合作人限制不能公開發表相關協調言論,並在兩人拉我進視窗下,開好的三個條件下逼我答應並依條件對產品進行分潤 4.在所有制作流程的合約皆是我簽約跟我付錢的情況下,繞過我打電話跟印刷廠喊停,由印刷廠言論中已知對方早有定見 5.以共同創作之名義說要找法律途徑說我逕自跑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