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簽投資協議書入股,現對方口頭告知經營不善無法給利息及還本金
5年前 入股100萬投資長官的月子中心,雙方有簽投資協議書註明我持股比例2.2%,每年公司盈或虧或清算皆按持股比例分配、
但5年從未提供過財務盈虧報表,僅口頭告知尚未賺錢故每年給予12%新台幣12萬為利息,但今年110年對方遲遲未給款,回覆告知公司虧損利息無法給我且本金100萬可能也無法還。
想請問協議書只寫明我佔持股比例2.2%,但他口頭及有line的對話紀錄證明,他附加允諾未來就算虧損皆還是還給我100萬元而要我參與投資,我可以憑這些紀錄強制他還款給我嗎?
對方從未給予財務報表未明確看到真實盈虧數字,只單純於line告知沒賺錢故只能給予100萬12%算是利息,今年甚至連利息都不給這種缺失可以有什麼辦法要錢嗎?
對方現在稱說100%還款是她個人對我,不是公司那我可以怎麼和她要求還款,這部分僅有口頭承諾及line對話紀錄,沒有明確寫在協議書上,對方個人有一家醫美診所還在經營有盈利她是負責人!我可以針對這個條件從醫美診所盈利要求她還錢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