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有限公司中,股份轉給他人,董事和經理頭銜委託給同一個人後,如何保留創辦人在公司的所有權力?如何在協議上保護銀行戶口資金,擅自改變章程和股權等問題?
    契約 2025年06月04日
  • 事實經過: 
    合夥人有4位,乙丙為情侶,在契約內註明除了甲有經營及管理之權利,乙丙丁三方不得參與,在合夥期間內,乙丙兩方不斷干涉甲方管理,並且因虧損產生意見分歧,並且在結算當月虧損後,乙方未依約給付所需負擔虧損,並要求降低他的出資占比,否則不願給付乙方所負擔之虧損。
    
    乙丙兩方因經營理念不合欲退夥,乙先是與甲方說會發存證信函給甲方,後又說因甲不願溝通,故乙丙要求退出並返還出資額,否則要提告走法律程序,但與事實不符,甲與丙在發生退夥事件前一日,已先以電話溝通,但溝通無果,雙方依然無共識,故甲方在隔日與乙丙丁三方提議是否拆夥,丁認為與甲方是有經營共識的,故甲丁兩位並沒有要退出合夥,乙丙兩方因為與其他兩位毫無經營共識,欲退出合夥關係。
    
    問題:
    1. 乙方不願給付應當負擔之虧損,是否可以將他除名,並且提告主張違約?
    2. 目前公司為虧損,無力償還乙丙出資額,甲丁提議次年1月會提供與乙丙前年度財務報表,待公司盈餘之後,逐期償還乙丙出資額,但乙丙主張須返還出資額才願意退出,否則不願再負擔虧損,故乙向甲不斷追索甚至威嚇要寄存證信函及走法律程序,導致甲方不甚其擾,請問要怎麼處理才能讓它們順利退出呢?
    契約 2025年04月02日
  • 在法國藥局買保健食品(益生菌)在網路販售不到14天,今天收到律師函說我【已構成本件商標之使⽤,並明確違反商標法第68條之規定,並涉有同法第95條之刑事責任,即刻將侵權商品全部下架、回收、銷毀;7⽇內主動聯繫本公司代理⼈告知其真實姓名、聯絡地址及侵權商品來源等資訊,並就所應負之損害賠償數額進⾏協商。
    如若不然,由於侵權人所為已涉及商標法第95條之刑事責任,本公司勢將依法向偵查單位報案,並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決不寬貸。】
    我已經全都下架了,這件商品共賣了11件,因為法國保健食品都是英文,所以我就參考了台灣藥局的中文翻譯打上去販賣(實品是我自己拍的,東西保證是正品)我真的不知道那個中文翻譯就是他們註冊的商標名,現在我該怎麼辦….
    智慧財產 2025年03月25日
  • 第一條:合約期間與涵蓋範圍
    1.本合約自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6 日起牛效,至中華民國 116 年11 月25 日為止。
    2. 合約期間屆滿後,本合約將自動失效;如平台授權時間未期滿則順延至平台授權期滿為止,雙方欲延展合約期間、變更合作條件或延續合作事宜,應於合約期間屆滿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另行簽訂新約或續約。
    3. 於合約期間,乙方不得與任何第三人簽署與本合約相類似之契約、文件,或與第三人建立類似本合約之合作關係,乙方並同意甲方擁有以同一條件優先續約的權利。
    4. 本合約效力範圍包括全世界。
    5. 17直播平台前二個月應完成約定時數,TTKTOK 直播平台前三個月應完成約定時數,星光直播平台前三個月應完成約定時數,若無完成甲方不需提供報酬,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為專屬之直播藝人之權利與應盡義務
    1.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證件、銀行帳號等,甲方保證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2.甲方得依乙方之形象、名稱、專長,為乙方營造其直播藝人之專業形象,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規劃及建議。
    3. 甲方依據情況需要,得以接受乙方提案向甲方申請之自製商品或贊助商商品,但是甲方保留審核提案之權利。
    第三條:肖象及著作權利歸屬
    1. 乙方同意甲方無償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乙方之姓名、照片與各種尚像素材(包括乙方之綽號、藝名、公開在平台上之照片及暱稱)。
    2. 乙方應無償授權予甲方並同意甲方有專霸排他之權利且可授權他人,在任何商品或活動上使用乙方之姓名、照片與肖像(包括乙方之綽號、藝名及暱稱),就甲方或甲方授權之人的使用行為乙方不得另收取費用。
    3. 合約期間於直播平台之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及一切相關權利,均永久歸屬甲方,本項所定之著作權利歸圖及相關事項,不受本合約終止、解除或期間屆滿之影響,永久有效。
    
    第四條:經紀費用及獎金、報酬之計算
    本合約性質屬於承攬契約,無勞健保,所得報酬為執行業務所得,分述如下:
    1. 乙方為直播藝人,甲方依照附件約定提供乙方每月新臺幣
    5000~12000
    元整(依番核通
    過平台)之有條件之表演報酬(條件請見附件二、三、四)。
    2. 甲方得給予乙方相關報酬、車馬費、代言費、贊助、工商等活動報酬依照公司規定分配。
    3. 乙方應於甲方指定之線上平台串流直播頻道執行線上直播達每週 5或6天,有效時數 10或12小時以上,每月合計至少 22 天,有效時數 44 小時,否則視同違約(每月1-7日為第一週,8-14 日為第二週,以此類推)。
    
    第八條:合終暫停或終止
    1. 乙方若因個人或家庭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變,必須停止直播,17直播應播滿前二個月後方可申請暫時停止直播,TIKTOK 直播應播滿前三個月後方可申請暫時停止直播,星光直播應播滿前三個月
    後方可申請暫時停止直播,甲方不追究違約責任,於暫停期間,乙方不得從事同性質直播行業,甲方無義務依本合約支付乙方任何獎金或費用。
    2. 乙方如未依照約定(17 直播應播滿前二個月、TIKTOK 直播應滿前三個月、星光直播應播滿前三個月)直播,即因私人問題需要暫停合約,甲方得依違約並請求違約金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3. 雙方若因合約糾紛、法律訴診等因素,甲方可隨時暫停合約,暫停期間甲方無義務依本合約支付乙方任何獎金或費用,乙方暫停期間則不可直播。
    第九條:合約解除
    1. 若因乙方被司法檢察機關追究刑事法律責任,甲方得解除合約。
    2. 若因乙方重大失職、背信、侵占等違法行為,造成甲方利益之損害時,甲方得解除合約。
    3. 若甲方以非法手段或違法方式履行本合約,乙方得解除合約。
    4. 有上述契約解除之事由發生時,除得解除契約外,並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及違約金。
    5. 本合約期滿、解除或終止後,本合約第三條、第六條及其他依性質應存續之條款,應繼續有效。
    6. 若審核結果為不通過,此合約自動作廢,立即失效,若乙方為故意讓審核不通過則此條款無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 若乙方欲提前解約甲方得依違約並請求違約金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2. 若造成甲方受損害之情形乙方另負損害賠償之責。
    3. 乙方如不遵守合約內容(包含附約一、二、三、四),甲方得以求價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4. 乙方如因違反直播平台規定,遭到直播平台永久停權,甲方得以求償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第|條:管轄法院
    本合約中的任何一項條款,縱使經認定為無效,雙方也同意不因此影響本合約中其他條款之效力。
    甲乙雙方若因本合約而涉訟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審管轄法院。
    
    以上為我與經紀公司所簽訂之合約,坦白說當時簽約時沒詳閱合約,導致事後與經紀公司意見分歧,這合約是113/11/26簽訂,當時經紀公司說文件正在送審,同日(111/26)我有明確告知部要送審(有對話紀錄),當下經紀公司回復合約已簽就要履行合約,否則就要賠償違約金50萬。因上個經紀公司合約到113/12/31,故是114/1/1正式開始直播,現在距離開播日期還有金將近一個月,我可以主張因事業還未開始經紀公司也沒有損失而不賠償違約金嗎?
    契約 2024年12月03日
  • 您好!
    我是技術性行業,想諮詢職前訓練,如有給予人員每日生活津貼,這樣有需要幫人員保勞健保嗎?!
    
    還是只要是職前訓練都可以不必保勞健保,結訓後,正式入職再幫人員保即可。
    人資管理 2024年09月18日
  • 甲方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住址:
    乙方
    負人:蔡嘉祐
    身分證字號:T123344566
    戶籍住址:臺中縣清水鎮南社里21鄰中正街73巷102號
    委任合約條款內容保障如下
    第一條 委任資金
    甲乙雙方自願參加交易所進行交易,由甲方委任乙方進行交易所操作交易,甲乙雙方共同合作出資總金額為 參萬元。
    第二條
    委任技術費用與支付技術費用說明
    甲乙雙方在交易結束後,總收益將先扣除甲方本金
    其餘收益甲方可盈利80%、乙方可得盈利20%,所有款項由甲方提領至個人帳戶,甲方須在收到款項5天內支付乙方20%委任技術費用。
    (委任技術費用可現金面交及匯款方式進行支付)如有其他因素無法支付,請提供相關證名。
    第三條
    第四條
    實任•保障、監價
    1:乙方在操作交易的過程中,如有操作不當的情況下造成資金虧損或導致資金無法提領,則由乙方負擔起10%全責並賠償甲方本金損失。
    2:若雙方破壞以上合約條例,將由違約方承捨100%全宣並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將以本金的10倍做為賠付)
    兔盲聲明
    甲方須在委任乙方交易前如實告知,是否還有在其他交易所進行交易或者正在操作交易中,如因甲方沒有先前告知乙方並進行交易,導致操作交易上虧損及無法提領資金,則將視為甲方違約並承擔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
    交易隐私權
    由於本次合作(代操盗訊〉屬於公司內部盗訊,甲乙雙方不得在操作過程當中告知給第三方,如告知給第三方將視同違約,代操资訊是指乙方操作交易所過程,都是函於公司內部代操資訊。
    中華民國
    113
    年
    月
    日
    甲方以填入我個人個資並有給身分證照片,因交易所說沒開通交易帳戶,所以乙方說我違約要告我,想請問這合約成立嗎。
    契約 2024年06月09日
  • 我們是一家新創的數位公司,營業內容為線上課程販售,需要相關的契約擬定, 主要針對講師和客戶的服務契約
    契約 2024年05月08日
  • 甲公司幫乙客戶設計一套資訊系統,我承作甲公司裡的設計項目,並有合約關係,其中分三期付款;在第二期完成未收款前,乙客戶毀約,甲公司請求支付命令,法院也開出要求乙客戶付款,但目前未有下文;而此時,我已做完整個合約要求之項目,我要求甲公司依合約先支付我第二期款項,甲公司以「與乙客戶訴訟中」,還將聯絡管道封鎖,不願支付我應得之款項。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我要如何要求甲公司依約付款給我? 除了支付命令有什麼其他方式?
    2、我該怎麼處理才能收到全數款項?
    謝謝您。
    契約 2024年04月30日
  • 想詢問,若契約書使用PDF掃描給對方進行簽署,而對方將契約影印下來後
    使用2種方式回傳
    1.在使用PDF掃描,回傳留存
    2.拍照的方式回傳留存
    這樣哪一種方式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呢?
    契約是可以進行生效的嗎?
    契約 2024年03月13日
  • 律師您好,在銷售商品+贈送(5%中獎機率的刮刮卡),贈品等值低於商品價值。
    在這交易過程中是否有違法之事?
    智慧財產 202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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