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司營登後收到借貸相關信件
事實經過:
如諮詢標題,上禮拜四(12/16)申請公司營業登記後 今天(12/22)就收到看起來不像政府機關的借貸信件!
收件人 就已經是我申請營登的名稱 和負責人姓名!
問題:
1.政府機關有權利把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其他營利機關嗎?還沒經過我同意的狀態下?
您好,可以提供資料加LINE討論,謝謝。 惟未經您的同意,且無其他正當之事由存在時,的確不得洩漏您的個資。本此,政府機關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疑慮。
原則上政府不能任意將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 不過,部分資料可能會揭露於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內,可能是因為該因素,導致第三人查詢到你公司資料;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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