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20年12月23日 00:18:08

申請公司營登後收到借貸相關信件

事實經過: 如諮詢標題,上禮拜四(12/16)申請公司營業登記後 今天(12/22)就收到看起來不像政府機關的借貸信件! 收件人 就已經是我申請營登的名稱 和負責人姓名! 問題: 1.政府機關有權利把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其他營利機關嗎?還沒經過我同意的狀態下?

eb0ad44c用戶

回覆內容

黃舜暄律師
2020年12月23日 06:50:37
您好,可以提供資料加LINE討論,謝謝。

惟未經您的同意,且無其他正當之事由存在時,的確不得洩漏您的個資。本此,政府機關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疑慮。
許世昌律師
2020年12月23日 09:01:29
原則上政府不能任意將個人資料提供給他人;
不過,部分資料可能會揭露於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內,可能是因為該因素,導致第三人查詢到你公司資料;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趙浩程律師
2020年12月23日 09:30:58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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