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機關為歐盟智慧財產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 ),特色為提交一次商標申請,取得註冊後可在歐盟現時27個成員國及未來成員國獲得商標權保護。
一般來說,申請至註冊約8個月,若發下官方審查意見通知書答覆則申請時間延長。
聯繫專員 加入Line@立即諮詢 FB粉絲團私訊諮詢向歐盟提交一次商標申請,取得註冊後,即可在歐盟現時成員國及未來成員國獲得商標權保護,相較於分別在各個成員國提出單一國家申請,可大幅降低費用及申請時間。
歐盟現時成員國有:德國、法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賽普勒斯、馬其他、拉脫維亞、立陶宛、愛沙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羅馬尼亞。
已取得註冊之歐盟商標,可自動延伸至新加入歐盟成員國。
已註冊成功之商標可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就視為全歐盟使用。
一件商標申請的基本官方規費最多可涵蓋三個類別的商品/服務,超過三個類別,即第4類起,官方規費依類別數收取。
採用先審查後公告制。
可一案多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