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議相關事務
擔任公司董事,但是公司開董事會並未通知,事後追問也完全不回覆,請問可以訴請董事會決議無效?
您好,若有董事因未獲合法召集通知而無從參與董事會,則該董事會決議違反召集程序而無效,可訴請法院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
提供以下最高法院之見解供您參考,謝謝。 1.有認為董事會決議無效者: 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1650號判決:「...按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之趣旨,在使全體董事經參與董事會會議,互換意見,詳加討論後,決定公司業務執行之方針。因此,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二百零六條規定董事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式,俾利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及議決公司業務執行之計策。董事會召集程序及決議方式,違反法令或章程時,其所為決議,應屬無效。」(尚有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925號判決..等) 2.有認為董事會決議仍有效者: 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1401號判決:「...故董事會之召集雖違反上開規定,惟全體董監事倘皆已應召集而出席或列席董事會,對召集程序之瑕疵並無異議而參與決議,尚難謂董事會之召集違反法令而認其決議為無效。」 惟似乎法院認為屬於董事會無效之見解較多數,是以正如同上面大律師所述,您可以提起確認無效之訴看看。
您好: 依您所述,您並無收到召集通知亦未參與董事會,召集通知違法的瑕疵仍存在,應可訴請法院確認決議無效。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加Line與我聯繫。
您好,可就未獲通知,就決議內容提出決議無效之訴,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