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夥投資有金錢上往來,想請問自行擬定契約書之法律效益?
事實經過:
因為有筆資金會請朋友代為操作, 雙方也討論好關於利潤之分配或約定日期終止時本金償還的方式,兩人就自行擬定了投資契約書並載明金錢的分配方式,也都有雙方的通訊方式和個人資料簽屬於合約中。
問題:
倘若朋友捲款逃走,此合約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可以依法向朋友求償?
合約書有法律效力。建議修改合約加註對方如侵占資金或違約的罰則 若對方捲款逃走,可提告民事違約或刑事背信等罪。
合約在當事人間具有法律拘束力,建議可加上保密條款、終止事由、違約金等,並可就合作期間智慧財產權作相關權利分配約定,也可以考慮加上強制執行約款等紛爭解決條款,惟應該注意文字的繕寫明確性,俾利後續權利主張。 林元浩律師 LINE:clyhlawyer 臉書:隔壁那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