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20年07月04日 11:46:35

購置軟體及硬體設備,具有瑕疵

事實經過: 向廠商購買軟體及硬體設備銷售給客戶,但出現許多瑕疵,導致我方需密集前往客戶現場處理,並增加許多人力及時間成本。 問題: 請問是否可以依照產生的人力及時間成本,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a4a83056用戶

回覆內容

洪維廷律師
2020年07月04日 12:19:00
您好
目前您們可以考慮就債務不履行以及瑕疵擔保責任等等規定,向廠商主張減少價金以及損害賠償,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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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2020年07月04日 13:35:27
可寄發存證信函主張買賣瑕疵擔保或債務不履行,要求減少價金或解約賠償。相關時間及人力成本的損失是否與本案相關,建議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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