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20年05月21日 16:40:57

前合夥人提告侵佔店面

前合夥人(無合約關係)為店面承租人,承租後,房屋、店面營運虧損皆由我負責。經營一年後,前合夥人寄存證信函欲要回他承租的店面,欲提告我「侵佔賠償50萬」。無付房租與承租事實的他,是否能夠告我侵佔?

6e091746用戶

回覆內容

洪維廷律師
修改於 2020年05月21日 17:00:53
你好,有無成罪空間必須視相關事證而定,這部分你可持相關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相關事實也必須進一步釐清以求確定有無刑事答辯空間。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葉鞠萱律師
修改於 2020年05月21日 17:23:06
建議您將存證信函提供與律師檢視,以協助您確認對方的主張及您應如何回應,
提醒您任何白紙黑字的回覆內容,都會成為將來訴訟的重要依據,務必謹慎回覆,
倘確認對方為無理訴求,您亦可主動採取法律途徑解決雙方問題,維護權益.
此外,訴訟講求的是證據,如果沒有提出法律上理由與提出法院會採信的證據,明明是受害的一方,也可能敗訴.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受讓人誣指侵占,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合夥人結算不清,被訴侵占,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遭訴交付房屋,律師協助免予交付

遭人霸佔不還,律師協助取回市價450萬元之貨品

投資糾紛遭訴詐欺,律師協助不起訴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高維志律師
2020年05月21日 17:57:50
您好
建議先安排時間與律師諮詢,如對方有後續進一步提告動作,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您在南部地區需律師協助,可與我聯絡。
立即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