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20年03月22日 04:45:27

合夥契約負責人/合夥人應盡之責任與義務暨持有之權利

事實經過:我跟幾位好友一同合夥做生意。我個人投資1**萬(明股),朋友有的5*萬(明股)、有的2*萬(此投資額為隱藏股)。而我是為負責人。 我們原先已簽訂好合夥契約,但最近我有想到幾個問題,想要加註在契約上,以下是我的問題.... 問題:請問以這樣的合夥金額.... 1.相對的控制權與責任義務。比如投票權是均等?抑或其他權利/權力/責任? 2.負責人可持有的權利或義務是那些?謝謝。 3.若途中有人要退夥,退夥金額是否應以年金現值或現金終值匯率計算增減?(若是,匯率應以美金或國內貨幣匯率計算?) 4.若途中有人要退火,未付但已成立之負債之款項,是否應算近退夥金額內? 5.合夥契約中除了合夥人責任義務...,負責人權益義務....還需更加注意些什麼? 6.若其中有人掛名持股但未投資金額,建議以什麼樣的方式確保權益保障? 以上...謝謝。

3ff31b21用戶

回覆內容

洪維廷律師
修改於 2020年03月22日 10:17:39
你好,就你所述,必須視你們合夥目的以及合夥事業是否有意設立有限公司等等不同意向而定,無法一概而論,若有隱名合夥必須另外有內約,最好將其事項與律師詳細討論後,試擬合適契約書予你們,之後再視各合夥人意見逐一修改。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Mail:onlyforjuri@yahoo.com
高維志律師
2020年03月22日 10:25:48
您好
建議攜帶各自合夥人之股數、契約書等相關資料,與律師安排面談,才能完整確認彼此間權利義務並保障您的權利。
張凱婷律師
2020年03月22日 13:47:03
契約撰擬需要高度法律專業,若您希望由律師協助制訂契約,常見方式有兩種:由您自己寫好契約條款、交由律師審閱,或由律師為您們量身客製擬一份契約,因商務合作利害關係繁雜,建議您至律師事務所尋求專業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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