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他公司股東之股權,意向書及合約的簽約方應為股東還是公司?
事實經過:
我的公司A欲併購某甲及某乙兩人於B公司的股權,甲乙兩人股權總計超過B公司股權的一半,所以併購後,A公司將持有B公司超過一半的股權,並成為B公司的母公司。
問題:
1. 意向書及合約書的簽約對象,應是甲、乙兩人,還是B公司?
2. 若簽約人為甲乙兩人,那是否要在意向書及合約書中約定他們應保證B會同意A對B進行D.D.,並保證B保密等事項?
謝謝律師!
1.簽約對象原則上應為出售股份之甲、乙二人 2.所列DD及保密事項均可列入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如有問題可再洽律師諮詢,以保權益,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您好: 由於是向甲乙兩人購買股份,因此簽約對象會是甲、乙兩人。 至於同意盡職調查和保密義務等內容,都可以透過加到契約中。 視個案情況相關條款也可以設計成像是同意完成盡職調查後才移轉股份給付價金之類的。 以上供參考。
您好: 1) 因為甲乙兩人持有B公司超過50%,理論上可以控制董事會,因此即使有DD的需求,A公司與甲乙兩人簽署意向書仍可達成目的。 2) 但保密義務部分,因為契約只能拘束簽署的當事人,B公司如非契約當事人,自然不受拘束,故併購實務上會讓B公司甚至B公司相關人員,另外再簽署保密契約。 3) 除前述外,意向書一般來說重點是,DD期間、DD範圍,約定併購價格,如果DD後發現價值不符,該如何處理等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