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時間被工程師以維護理由打開電腦,未經同意
事實經過:
我是老闆秘書,所以我的公司電腦裡面有很多信件跟文件是對國外原廠的資料,公司帳務還有產品的成本價格,只有老闆跟我有權限看到,在前天早上還沒上班,這位工程師已經擅自到我位置開啟我的電腦,會計也有提醒對方跟確認我當事人並沒有同意,也告知對方不能這樣,對方說是有人叫他這樣做,老闆娘就出來說是老闆跟老闆娘同意,但是到了當天晚上下班,這位工程師又在下班時間到我位置開啟我的電腦,同事拍照傳給我告訴我,我趕回公司,當下錄音全程對話,詢問對方為什麼開啟我的電腦,對方解釋我幫你灌防毒,我告訴對方之前灌過了,問說你要開我電腦嗎?他說對,我說你要拷貝什麼資料我可以給你他又說沒有沒有、而且你沒經過我同意怎麼能私自開啟我的電腦,他還說我要進系統不是要進你的硬碟,我就問他你要進系統用你電腦就好為什麼要開我電腦,我還問他為什麼要用我電腦,他就說因為你下班了,所以我先來用,這裡解釋一下這位工程師是我們公司IT專業的工程師,所以我才會懷疑有問題,而且一天連續發生兩次要私自開我電腦,這讓我感到害怕,順帶解釋公司有一些派系鬥爭,所以第一次對方說出公司的一個主管叫他做這件事,後來老闆娘看見第一次的事情也出來說有問題是老闆娘跟老闆同意,可能老闆不知情,因為派系鬥爭的關係老闆現在說的話也不會有公平公正地被執行,所以我對公司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感到害怕,晚上又發生,我合理懷疑是要竊取一些資料,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我也不確定對方有沒有拿到資料或是進入電腦放置惡意病毒,只希望透過司法讓這件事有個公平公正的處理,也讓公司的主管們正視,不能息事寧人。
問題:
上網查了一下,刑法第315條之1,是否可以以妨礙秘密做提告,或是有更好的方式做提告?
去過警察局,警察就是不怎麼想處理,說不能用妨礙秘密,我開了法條給他又說那你有看到他登入帳號密碼嗎?還是在系統,系統不會看到資料夾或是資料啊,又說電腦是公司資產我怎麼告屬於公司跟老闆的,但是想問我的隱私就因為電腦是公司的就可以隨意認別人打開,希望請教專業的律師告訴我我應該怎麼做才是最正確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