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20年01月26日 22:40:01

負責人是否有權強制收回股東股權

目前敝司為行號,獨資,我為負責人。過陣子預計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 有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希望入股我司10~15%股份。以便讓雙方有更深度的業務合作。以及我有一名共同創辦人,也希望透過新公司的設立擁有10%股份。 但我希望保障自己能在未來有無條件收回的權利、甚至可以規定好期間、與回收金額,比如限定此投資人投資兩年後,本司有權無條件依當時投資金額之150%買回股份。 請問是有可能的嗎?那麼設立哪一種公司是我比較好的選擇呢?非常感謝!

d58f855f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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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2020年01月29日 11:06:56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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