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19年12月18日 01:39:45

獨資實業社有合夥人,召開股東會議是否要向公司行號一樣呢?

由於我剛承接獨資實業社,並清算完上個負責人的各項報表,想擬定日期和股東們開會告知未來營運方針及交接盈虧狀況。 1、我是獨資實業社,但有股東入股,這樣開會流程和中小企業一樣嗎? 2、決定營運方向及資金運用等等,是否只要負責人同意即可,還是一樣要持股東過半數同意?

ce60ff16用戶

回覆內容

李昱宗律師
2019年12月18日 14:27:06
您好:
1) 依您所述,似乎您是合夥關係而非有法人格的公司,因此沒有公司法的適用,必須回歸民法合夥的規定(請參照民法第670、671條等)。
2) 為避免將來爭議建議您將您這些的問題,透過合夥契約約定清楚,以避免將來產生不必要的爭吵、訴訟。
3) 感情好不是合夥或共同創業的保證,建議白紙黑字寫清楚。
黃耀祖律師
2019年12月18日 14:38:38
您好,
1.依您所述,既然您是獨資,應無股東之問題;若您為隱名合夥,則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計算營業之損益,並支付應歸隱名合夥人之利益。
2.依民法規定,隱名合夥之事務,專由出名營業人執行之,因此應無須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建議您備齊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實際情形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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