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退股
公司有2人,係公司註冊處注冊,A係董事 佔80%,B係我職位秘書佔20%。我同A合作不愉快想退出,A不讓我退出。我想在公司註冊處上除了我的名,要怎樣做?
1.按您所述情形,有限公司並無法「退股」。 2.您可考慮走減資,但以對方不配合狀態下,恐怕只能訴訟請法院裁定解散。 3.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