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退股及退款事項
狀況一:
我與朋友合資開了公司(A公司進駐某間學校產學合作),但我朋友是負責人,且名下有兩間公司(A與B),經營過程中負責人常常將B公司的錢直接匯到A公司去,並替A公司繳交一些款項,而常常說他只是拿B公司的錢暫時挪給A公司用,所以A公司欠他錢。
狀況二:
A公司第一次進行增資我們各自按照股權百分比拿出錢替公司增資,我們此次增資目的為了國家的SBIR計畫驗資用,故口頭約好增資完不會使用此金費,並且每個月按照百分比退還一定的金額至各自的戶頭(匯款名目為"還款"),而最後因公司花費到此資金導致無法退還款項給雙方,但她仍然承諾我會退款給我。
狀況三:
我替公司墊了幾萬塊購買一台機器(我有匯款紀錄,發叫已交給校方),開了耗材發票給進駐學校,而我離職後卻遲遲沒取得我之前墊的錢。
我想詢問三個問題
問題一:
我個人認為在狀況一下,有洗錢的疑慮或是隨意挪用公司今費等違法行為,因此我想實行查帳權,了解公司目前所有帳務以及殘值,但他回復我可以查,但要求我一定要回公司才能查帳,我請他們將資訊以電子檔傳送給我讓我了解,但被以公司機密為由,不願意電子檔透漏,強求我必須到現場,但因我已找新工作,故無法在平日出席,想約六日卻被回應只能在他們上班時間才會受理,因此想知道他們的回應是否具有正當性,以及我該如何面對此問題?
問題二:
我想退股並離開A公司,想先知道公司目前殘值,以及他們會後會退款多少給我(包含口頭約定退款之增資金費),我只想知道他們最終會退多少給我,他們告訴『我債務及錢已經準備好了,就看約時間怎麼處理。』,但我詢問他們最終會退多少給我,他們仍然以此內容為公司機密,不願意告訴我,一樣要求我到現場面對面處理,但我只想先LINE上面討論出個金額金款項等,然後再約時間見面,避免到時候見面不如預期而沒簽合約等,導致我還須再向新公司請事假。請問這種情況下A公司的回應是否具有正當性?我能夠如何回應他們呢?
問題三:
我替公司墊的錢,若已將發票報給產學合作之學校,那學校將會把錢匯給我,但若沒有就是匯到我合夥朋友的戶頭,但我要求他先把這筆錢退還給我,他卻回應我 『請先到公司簽完合約才會還款,不然這筆錢不會轉到我戶頭。』此回應讓我覺得他侵占我的財產(照理學校應該把錢退給我,但錢卻到他那邊去),並且我認為以上回應我的內容已構成某種程度得脅迫,我想了解是否已構成犯罪以及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