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於 2021年11月10日 07:14:04
您好,
1.他們的合約還是會有效成立,只是問題在於效力可不可以拘束您。比如我跟攤商買西瓜可不可以叫您付錢。
2.您在群組裡面,如果沒有明確的反對,如有動作表明您同意,有可能會被認為是默示的同意。比如租約到期,我繼續付租金,您繼續收受。
3.承上,如果您被認為有默示同意款項的移轉,那登記方就是合法的行為。
4.您如果想要回預繳的款項,恐怕要跟行號負責人請求不當得利。不過可能還是要看您的群組對話紀錄以及新舊約的規範內容來看。
5.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2021年11月10日 09:01:33
您好,新舊行號間成立債權轉讓,債權讓與有通知你就可以了。因為你在群組裡,原則上算是收到通知,除非你們舊合約有另外約定,否則該合約對你有效。
2021年11月10日 09:55:11
建議您將完整對話紀錄及合約提供律師檢視,以確認那些字句在法律上發生如何之效果,
以利協助您主張權利,
事實上,有些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內容,在法律上卻是有重大意義的,這也正是法律之所以艱澀,需專業協助的原因.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遭房東違法終止租約,律師協助維持原租約
遭人霸佔不還,律師協助取回市價450萬元之貨品
租店面無法順利使用,律師協助獲賠五百萬元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修改於 2021年11月10日 10:12:58
您好,
1、對方另外成立的契約有效,但未經過您同意對您沒有拘束力。
2、您在群組內沒有發言,可能被認定為知道對方等人的主張,且有默示同意。
3、因為您有默示同意,因此對方行為合法有效
4、您可以截圖群組內對話紀錄,並以合約等資料作為證據,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付款,如果不理,則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您投資款
本人有擔任許多公司行號的法律顧問,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2021年11月10日 12:09:07
您好,不過重點另在於你跟行號負責人間的關係,當初因何要支付該借址費用,係基於合夥關係支出或代為支付,如係合夥關係支出,要請求返還或有爭執空間,如果僅是代墊,那還有借貸關係可請求返還。
2022年03月25日 11:22:49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