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著作公播權
影片著作公播權
我們為承包政府案件的廠商,原契約中業務製作範圍為互動遊戲(包括軟體、美術、介面設計),為了提升遊戲性,我們在遊戲中增加2D影片,業主看到2D影片覺得不錯,希望獨立出來當做宣傳影片。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 2D影片的著作權是廠商還是業主?(因認為業主購買的是整個互動軟體+廠商附加的2D影片)
2. 業主是否有權利將2D影片獨立出來公播做宣傳?
您好, 1.要看您與業主間的契約如何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才會是歸你們所有。 2.就算著作權歸你們所有業主也是可以加以利用的。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您好,一般政府制式契約會約定享有著作財產權,且廠商拋棄著作人格權的主張。 但如果您能談到只有授權著作財產權,對您會比較有保障。 本人常年處理智財契約,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這要看與政府所簽契約中針對著作權如何約定,建議提供契約內容與線上律師討論。
您好,需檢視您與對方的合約而定,建議可提供合約加Line諮詢。
1.要看你們之間的契約而定,契約沒約定就回到著作權法的規定(看情形你與業主的法律關係應該是出資受聘,著作權法第12條)。 2.還是要看你們之間契約的約定。告知你一個重要的概念,取得影片的所有權,不一定取得著作財產權;說明白一點所有權與無體財產權係分離的;取得影片所有權,未必可以將之重製、公開上映、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及出租等,因為這些都是著作財產權;除非契約明文約定讓與影片所有權及上開著作財產權,或者同意其利用或授權其有上開之著作財產權,否則相對人未必同時取得著作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約定拋棄,該約定無效。
您好,參照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有關履約標的智財權歸屬與限制會有明確約定,除非你這個影片是履約標的外額外做的 ,否則不易爭執;建議提告正式契約及招標文件等供律師審酌,以確定權利歸屬;又若有爭議,可為採購爭議調解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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