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訊息通知在法律上是否等同書面聲明?
股東刻意用line陳述公司欲準備執行事項,因為line陳述內容與口頭協議事項不同,為避免在文字爭議故沒有用line直接回應,想請問line訊息已讀未直接回應,這樣在法律層面是否等同存證信函效用?
您好,若有重要事項通知對方,建議寄存證信函為之,日後爭執較小。
LINE可以作為通知的一種方式,但為避免將來爭議,建議寄發存證信函較為妥適
除非有法定或非約定必須要用一定的方式通知,否則以口頭或書面通知他方均無不可,只要保存證據就好;存證信函也不過是把通知的內容,以「存證」的方式送達,可以保存證據;而用line雖然也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但若對方否認是line對話的相對人,還是有一定的麻煩,所以建議重要的事項還是用存證信函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