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的英文完整服務合約如何讓台灣客戶簽署
我們是一間軟體小公司(老闆是新加坡人,來台灣註冊公司。總公司在新加坡),我們台灣只有業務部門,販賣總公司開發的軟體
主要問題為:
新加坡總公司訂了一份英文的合約,裡面的事業範圍(軟體服務)包含台灣,所以希望台灣的客戶在跟台灣公司簽約(我們僅使用報價單當合約)的時候,要一倂簽署那份總公司的英文的合約。
想請教:
1. 我們是否可以在台灣的報價單裡面放上一段文字,大意為:當您簽署這份報價單後,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完整服務合約,完整服務合約可以在此瀏覽(放上完整英文合約的網址)?
2. 還是我們需要將整份完整英文合約翻譯為中文讓客戶簽呢?
3. 以上方式效力會相同嗎?
謝謝!